1.非违法性
逃税是违法的,节税是合法的,只有避税处在逃税与节税之间,属于“非违法”性质。
2.策划性
逃税属于低素质纳税人的所为,而避税者往往素质较高,通过对现行税法的了解甚至研究,找出其中的漏洞,加以巧妙安排,这就是所谓的策划性。
3.权利性
避税筹划实质上就是纳税人在履行应尽法律义务的前提下,运用税法赋予的权利,保护既得利益的手段。避税并没有,也不会,也不能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避税不是对法定义务的抵制和对抗。
4.规范性
避税者的行为较规范,往往是依据税法的漏洞展开的。
这里,应当看到,逃税与避税虽然都是对已发生的应税经济行为的纳税责任的规避,但是两者存在一些区别。
1.经济方面
·经济行为上
逃税是对一项已发生的应税经济行为全部或部分的否定,而避税只是对某项应税经济行为的实现形式和过程进行某种人为的解释和安排,使之变成一种非税行为。
·税收负担上
逃税是在纳税人的实际纳税义务已发生并且确定的情况下,采取不正当或不合法的手段逃避其纳税义务,结果是减少其应纳税款,是对其应有税收负担的逃避,而不能称之减轻。而避税是有意减轻或解除税收负担的,只是采取正当或不正当的手段,对经济活动的方式进行组织安排。